政策解读 |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将于本月正式实施

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健康产品展览会 | 2022亚洲天然及营养保健品展

2024年4月开始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多项法规、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即将实施。其中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于2024年4月12日正式实施。为了更好的帮助企业了解重要法规情况,中食安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单解读,供大家参考。

01

修订了部分术语及定义

新版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(以下简称:“新《规则》”)细化了预包装商品的定义,补充说明预包装商品包括标注统一净含量的预包装商品(定量包装商品)和标注随机净含量的预包装商品。明确规定在没有破坏商品包装的情况下,商品的实际含量不能被改变,但允许由于失水等因素导致实际含量发生变化。

此外,新《规则》新增了商品主展示面的定义,即定量包装商品在正常销售时,展示商品名称的版面。并补充说明,通常主展示面位于定量包装商品的主体位置或前面。该项条款的补充使“主展示版面”的确定更加明晰,有助于企业理解相关标签标识要求。

02

细化了净含量标注要求

新《规则》中规定,净含量标注应以清晰可见的粗体字体标注,在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,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,并且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,不应超过3位有效数字。该条款的补充,填补了标签标识法规中对净含量字体要求及修约间隔的空白,对规范市场起到积极作用。

赠品方面,新增包含赠品的商品的净含量标注要求,新增条款与现行标签标识法规保持一致,即:若商品包装上的标注净含量中包含了免费(赠送)的量,则应当清晰合理的进行标注,如“净含量:225克(220克+送25克)”或“净含量:220克+赠25克”或“净含量:(220+25)克”。非销售的预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无需进行标注。

03

修订了净含量计量检验、抽样方案等技术规则,增补禁止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的相关内容

新《规则》修订了计量检验涉及的相关符号及含义,抽样方案,除去皮重的方法,抽样单和原始记录、检验报告的格式等内容。此外新《规则》还明确了商品与样品计量检验方面同性质的要求,以及关于净含量的计量检验规则、影响因素等内容,使得企业在实际应用中更有针对性。

除上述修订内容外,新《规则》附录中增加了禁止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,其中明确定量包装商品形状、规格、特征、覆盖物、填充形式等不得误导消费者对其实际含量产生误解,并且规定功能性空隙填充涵盖范围,便于企业结合实际产品状态、性质、运输及销售模式选择包装方式。

综上,新《规则》依据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)、国际法制计量组织R87《预包装商品的量》(2016E版)和R79《预包装商品的标签要求》(2015年E版)制定,与国际和国内计量法规保持了高度契合,部分条款的补充填补了现行标签标识相关法规标准的空白,既有利于国际贸易,也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。

除上述法规外,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4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。详细内容请见附件。

来源:中食安信
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: HNC健康营养展